华声在线3月18日讯(通讯员 肖志美
龙芊孜)近日,雨湖区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梳理19项村级党组织工作事务、20项依法自治工作事务、30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务、15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事务、6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事务清单、39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明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可挂室外标牌4块、室外标识2块、室内标牌10块。规范村级组织挂牌,从严控制村级工作机制,依法厘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政府职责边界,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让村(社区)回归自治本源。《通知》出台以来,雨湖区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较精简前压减35%,村级工作机制较精简前压减50%,共清理村(社区)各类机构牌子2000余块。
早在2020年雨湖区就制定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负面工作事项清单》,依法依规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明责、赋能、减负、增效。同时设立村级减负观察点、监督举报电话,畅通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健全监管机制。在雨湖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分别牵头统筹推进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证明事项的清理整治工作,有关部门和行业系统协同配合,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制作了“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为基层减负”等政策宣传视频,在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雨湖区民政局视频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开展政策宣传进村社、进小区、进楼栋、进村组活动,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宣传。
下一步,雨湖区将加强日常管理,落实村级组织减负观察点制度,注重日常情况收集,定期对指导目录进行调整更新,进一步推动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推进基层减负增效。
(一审:谢振华 二审:刘乐 三审: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