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3月13日讯(洪永祥 通讯员 李娜)2月23日14时许,邵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管理一中队民辅警在城区北岭路地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当对一辆网约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李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在调查过程中,李某对自己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据其交代,其当天中午和亲戚喝了一点酒,随后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
最终,李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审:谢振华 二审:邓望军 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