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3月6日讯(通讯员 李娜)2月25日,邵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报案称,2月21日6时许,阳某(69岁)在仙槎桥镇街上邮政银行地段疑因交通事故受伤,请求交警调查处理。
经与伤者家属联系得知,伤者全身多处骨折,已在医院做完手术,因伤势较重,家属怀疑是被车撞伤的,所以报案,希望交警能找到肇事者。由于案发已有5天,办案民警在案发现场并未找到有用的线索,但他并未放弃,通过走访调查初步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办案民警根据肇事车辆特征沿事发路段挨家挨户走访摸排,寻找蛛丝马迹。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办案民警几天时间的不懈努力,最终确定肇事嫌疑人系仙槎桥镇唐家村人刘某明。
3月4日,肇事嫌疑人刘某明被抓获归案。经调查,刘某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三轮车无牌无保险。事故发生后,因害怕承担事故责任,所以选择一逃了之。谁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仍被交警查获。刘某明不仅要承担伤者高额的医疗费,还将因肇事逃逸面临法律的严惩。
(一审:田镇圆 二审:蒋俊 三审:蒋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