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1月27日讯 (通讯员
肖睿智) 鲜红的外壳,庄严的国徽下,“中华人民国和国不动产权证”12个金色大字光彩夺目,城区安置地上自建房屋从合法化中全血复活。
“十几年了,政策的东风吹来,我的房子终于有了保障。”安置地上自建房屋业主如是说。目前,城区安置地上自建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工作如日中天,蓬勃发展。
大祥区城区安置地上自建房屋办证数量多,疑难杂。为扛起民生责任,做实民生实事,切实提升营商环境水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资规局的全力指导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高点谋划,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专题办公会积极推进城区安置地上自建房屋办证工作,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优化工作流程,明晰相关单位职责。
成立高规格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亲自挂帅、亲自坐镇、亲自指挥,抽调精兵强将组建工作专班。压实相关街道主体责任,夯实办证工作底数,实行包保责任制,登门入户发放《致安置地自建房屋业主的一封信》《致安置地自建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告知书》《致安置地自建房经营业主的告知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紧盯三项基础工作,瞄准重点对象,严格时间节点,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办证,凝聚部门协同合力,开展联合执法,强力推动城区安置地上自建房屋办证工作。
城区安置地上自建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是房子合法化的“金钟罩”,是房子商业化的“守护神”。截至目前,大祥区城区安置地上自建房屋已办证111本,为业主提供了坚实的后盾保障。
(一审:杨露 二审:邓望军 三审: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