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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介入临界困难人群的探索和实践

2023-11-24 15:39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黄爱民]

  华声在线11月24日讯(通讯员 曾莹 王鸿玉)2021年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了全面胜利,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已经完成,但临界贫困问题仍然存在。2023年3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民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国残联印发了《“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实施方案》并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设施建设,完善重点群体关爱服务体系,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围绕困境儿童、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人员、 精神病人、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迫切需求,推动社会服务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

  自建站以来,月湖街道社工站一直聚焦于辖区困难群体,尤其是“临界困难人群”。所谓“临界困难人群”是指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因多种原因限制,不能被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受收入不稳定、发展能力不足、因老、因病、因残、突发意外等因素影响,生活中仍存在较多困难的群体。该类人群普遍存在社会地位较低、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外部冲击能力弱、病残人员比例高、劳动力素养与就业需求不匹配、社会支持网络薄弱等特征。月湖街道社工站项目服务期内通过街道、社区联动对辖区临界群体进行摸排走访,目前了解到辖区临界群体150余人(摸查工作仍在进行)。结合站点 “青春月湖,五帮共扶”服务模式,着力构建“四个一”困难群体救助机制(制定一套困难群体发现机制、构建出一套困难群体帮扶体系、组建一支困难群体帮扶队伍、搭建一个困难群体关爱资源库),以期提高该群体生活能力、社会交往能力,拓宽其社会网络,提升其自我发展的能力和风险抵御的能力。对此,社工站进行了社会工作介入临界人群帮扶的初步尝试。

  一、临界困难人群的类型

  (一)户籍限制型

  目前根据省、市两级低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特困人员救助、残疾补助等相关政策规定救助对象均需为本省/本市户籍居民,临时救助对象包含非本市户籍的个人但应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根据《长沙市医疗救助》细则规定非本市户籍但属于本市认定的第一类(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第二类(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最定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纳入监测方位的防治返贫监测对象)救助对象,纳入本市医疗救助范围。而事实上因病因残、受收入不稳定、发展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外来人口在获得救助和正式支持上仍然存在一定困难。

  (二)因故未评残型

  由于残疾评定采取自愿原则,需由申请人按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分级》相关条件提出申请,一些因病因残导致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因对相关政策不了解或者本人因瘫痪、偏瘫等原因,外出申办存在实际困难导致尚未办理残疾证。这类人群一方面本人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同时照顾者在长期照顾中也无法进行劳动获取劳动报酬,导致整体家庭收入较低,同时由于受瘫痪、偏瘫等肢体残疾影响,易产生压疮、肌肉萎缩、尿路感染、肺部感染等并发症,家庭因病支出费用较高。但由于尚未办理残疾证,在单独申请低保和享受医疗救助方面仍受一定限制。

  (三)因病支出型

  据研究,从致贫原因来看,我国因病致贫所占的比例在40%以上。2022年长沙市出台《长沙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很大程度防治困难群众的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并以第三类救助对象作为兜底,但需满足该细则第六条规定即第三类救助对象原则上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一)向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障部门提出医疗救助申请之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其除基本住房、基本生活必需品之外的家庭财产不足以支付医疗费用自负部分的重病患者。(二)个人年度医保政策范围内自负医疗费用达到其家庭年可支配总收入的50%以上、因病致贫的大病患者”。第三类对象在实际操作中相对难以认定。并且根据该细则第九条规定“住院医疗救助。救助对象住院发生属于医疗救助政策支付范围内,年度累计达到救助起付线以上、10万元以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部分,按一定比例救助”。因此对于一些重特大疾病家庭,医疗支出依然巨大。

  并且值得关注的是,在一些重特疾病患者就医期间,往往需要有人进行照护,这意味着家庭中需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处于无劳动收入状态,在一些异地就医的案例中,甚至存在两名及以上家庭成员陪同就医的情况。这对于家庭收入也有着重大影响。

  (四)法定抚养、扶养、赡养义务人不履行义务型

  老年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或者收入来源较低,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不履行法定赡养、抚养义务。如父亲死亡母亲改嫁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与祖父母共同生活,但祖父母家庭情况不符合低保或者特困标准,本人无法特困救助和享受事实无人抚养的保障的情况。但本人在就学、生活方面存在较大经济压力,易产生辍学等情况发生。

  (五)背负巨额债务型

  在疫情防控期间因经营受损或者遭受诈骗等情况导致家庭背负巨大债务。在一些城市家庭中,房贷是压在成年人身上的一座大山,尤其受疫情影响,家庭收入减少导致经济紧急。一些家庭还因为经营受损或者遭受诈骗等情况,导致陷入家庭经济危机,面临银行催款或者法院强制执行的状况。

  (六)突发意外型

  突发意外型是指遭受自然灾害、家庭成员离世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受困。尤其是在家庭中承担主要家庭收入功能的家庭成员,他们也是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主要承担者。这类家庭成员的离世对整体家庭结构和家庭经济都将造成巨大冲击,这一类型家庭在经济和心理上往往容易处于临界状态。

  二、临界困难人群的主要困境

  (一)经济状况紧张

  在因病、因残、背负巨额债务以及法定抚养、扶养、赡养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这几种类型中,个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紧张是最基础的特征,这类人群一方面家庭支出较大如因病支出、教育支持、还款等,另一方面老年人、残疾人、病患者、未成年无劳动能力,残疾人和病患者家属因照顾需要无劳动收入,导致家庭收入较低。

  (二)心理压力和情绪负担

  一是经济压力所转化而来的心理压力,社会因果理论认为长期处于高强度经济压力之下会导致个体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经济困难可以通过客观物质环境、社会心理环境和个体心理因素对个体心理健康产生影响,长期处于贫困之中会导致个体出现焦虑、抑郁等心理健康问题,这一点也在社工的个案服务中得到了证实。

  另一方面一些重病重残照顾者在长期照顾中所产生的负面情绪。在残疾人、失能失智老人、重疾患者照顾过程中,被照顾者病情越严重,对于照顾者的依赖性越大,照顾者花在病人身上的时间越多,可自由支配的时间越少,社会交往及休闲活动减少,越容易产生疲劳、抑郁等身心健康问题。此外在一些精神残疾和失智老人的照顾中,被照顾者还可能伴随有记忆错乱、猜忌、攻击、缓解、冷漠等情况,这将导致照顾者难以胜任照料工作从而引起焦虑、恐惧、无助、痛苦等负面情绪。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先天性残疾的儿童的父母一生都在自我怀疑和自责中度过。他们试图寻找先天性残疾的诱因,当外部环境无法归因时,一些母亲开始不断重复地“审视”自己孕期任何细微的不良行为,在这样的自责和猜想中变得郁郁寡欢。此外在残疾儿童家庭中,长期高强度的抚养压力往往会导致残疾儿童的父母易产生焦虑、自责、挫折等消极情绪,也更容易导致他们的养育效能感降低,并诱发夫妻冲突和不良亲子互动,影响起家庭功能和生活质量。

  (三)社会交往较少

  从重残重疾患者本人角度来说,受身体原因限制和对自身疾病的自卑情绪影响,他们不能或者不愿进行社会交往。而照顾者也需居家照料或是陪同就医和康复训练,这使得照顾者缺少社会交往的机会。在一些临界家庭中整体的社会交往都是非常缺少的。这种社会交往的缺少一方面会导致他们无法与外界进行信息交互,同时也导致了社会支持网络薄弱问题的产生,他们可获得的资源较少,自我发展的能力和风险抵御的能力较弱,更多的只能依靠自己及家庭的力量解决问题,无法有效应对生活的风险。

  三、社会工作者介入临界人群思路及成效(以月湖街道社工站“温情助困,暖心同行”临界人群社会支持项目为例)

  开福区月湖街道社会工作站(简称:月湖街道社工站)是在开福区民政局指导和支持下,由长沙市暖心社工综合服务中心承接,以月湖街道“共治共享·携手共进”社区治理社工服务项目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工作服务站点。月湖街道社工站着力构建“青春月湖,五帮共扶”服务模式,结合社会救助、志愿服务等领域需求,建立街道社工站志愿服务队并整合社区自治组织,链接街道、社区内外资源,为社区居民、社区困难群体解决问题。

  通过项目前期调研走访了解到,辖区临界群体不少于150人,此类人群以“因病支出型贫困”为主。他们普遍存在社会地位较低、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外部冲击能力弱、病残人员比例高、劳动力素养与就业需求不匹配、社会支持网络薄弱等问题。为提高该群体生活能力、社会交往能力,拓宽其社会网络,提升其自我发展的能力和风险抵御的能力,月湖街道社工站结合站点 “青春月湖,五帮共扶”服务模式,成立了“温情助困,暖心同行”临界人群社会支持子项目,并着力构建“四个一”的困难群体救助机制,进行了社会工作介入临界人群帮扶的初步尝试。

  (一)制定一套困难群体发现机制

  项目通过前期利益相关方走访,与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稳定联系,并制定了规范的转介制度。通过活动和志愿服务进行项目宣传,动员辖区党员、楼栋长、志愿者、社区居民积极发现辖区临界人群,并将相关情况告知社工站。目前社工站已对社区转介临界困难群体开展走访和个案服务共计42户,累计服务人数82人 。

  (二)构建出一套困难群体帮扶体系

  充分发挥家庭、邻里、社区、企业的作用,通过多元主体织密临界人群社会支持网络,提升临界群体救助水平和效率。按照其生活困难程度逐级分类,制定不同程度的帮扶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物质资源提供或者就业技能培训等服务。通过增能来提高该群体生活能力、社会交往能力,拓宽其社会网络,提升他们自我发展的能力和风险抵御的能力,能有效应对生活的风险。针对36户一级临界人群进行了走访慰问、物资帮扶和医保等相关政策解读,通过医保报销、慢病补助等一定程度减少了家庭医疗支出;针对二级临界人群开展个案服务7个,其中协助两名瘫痪服务对象申请办理残疾证和两项补贴,实现每年增收2000余元,一定程度缓解临界家庭经济压力;链接家政服务企业为一名精障孤寡老人开展家居清洁服务;为个案4名个案服务对象进行心理疏导、情绪缓解等服务。

  (三)组建一支困难群体帮扶队伍

  目前项目通过“时间银行”管理制度建设、“志愿者议事会”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招募、培训和发展志愿者共计149人,其中居民志愿者116人,学生志愿者33人。并成立“邻里帮”志愿服务队,从各个社区选取志愿者骨干、志愿队伍负责人进行系统志愿者培育,开展“邻里帮”志愿者成长小组。此外,项目还联动民政专干、物业工作人员、律师、心理咨询师、花艺师等为多元主体为临界群里开展针对性服务。

  (四)搭建一个困难群体关爱资源库

  项目链接新希望、旺旺集团、雅贝康口腔、快乐购等爱心企业开展探访类活动4场,为临界群体提供爱心物资7000元。同时项目不断丰富人才资源库,以满足临界人群的差异化需求。其中包括专业律师一名,可以为临界群体提供公益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专业心理咨询队伍一支,可以为临界群体本人及其家庭提供公益心理咨询服务、情绪疏导、压力缓解等服务;花艺师一名,可为临界群体提供花艺指导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发展志愿者149人,可以进行探访,一对一帮扶,构建临界人群社会支持网络等服务。

  四、社会工作介入临界人群工作反思

  (一)社会工作者介入临界人群优势

  1.社工是困难群体的发现者和监测者

  社工站在走访和探访过程中接触社区志愿者和居民代表较多,方便困难群体摸查。其次社区通过与多方联动建立困难群体的转介机制,对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过程发现困难群体社工将及时介入并联动社区开展帮扶。同时对已经发现的尚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群开展定期回访。

  2.社工是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者

  对于辖区范围内因病因残导致生活存在困难但尚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群体,社工站通过资源链接的方式为其提供物资并开展了针对性的服务,为临界困难家庭提供了精神和物质上的支持。针对符合相关政策的临界人群进行了政策的宣传,协助申报工作的开展,促进了相关救助政策的落地。同时针对不符合社会救助标准的居民为其提供了政策解释,澄清了他们对社区社会救助工作的误解,缓解了该类群体与社区以及街道之间矛盾。

  3.社工是多元主体的协调者

  社工站由于自身平台优势和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在多元主体的协调中具备较大优势。社工通过走访精准把握相关利益需求,并通过活动回应需求的同时汇集各方资源在社区治理、政策宣传、困难群体帮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4.社工是情绪的疏导者

  社会工作者可以运用认知行为治疗模式、理性情绪治疗模式等专业服务方法,帮助服务对象改变错误认知,建立正确认知,修正理性的自我对话,缓解临界人群的焦虑,增强自我效能感,改善他们情绪方面的压力。同时针对严重情绪问题转介心理咨询师。

  5.社工是政策帮扶的补充者

  社会工作的介入,于群体而言是一个机会,而且是最近的机会,因为社会工作者和政府不同的是,政府需要按照具体标准核实实施,一方面不符合就失去申请机会,但是社会工作介入是结合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以及核查信息,去制定救助方案,即使达不到经济救助的标准,也可以根据链接到的资源,为低保边缘群体提供除经济救助之外更多的服务,同时,在社会工作者与社区进行沟通的过程中,可以在社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从而减轻低保边缘群体的压迫感,更多的是制度之上更人性化的介入服务,这从很大程度上帮助低保边缘户改善当前的生活困境,也可以从心里消除对申请救助的偏见,受到来自社会的善意和人性的温暖从而增强幸福指数。

  (二)社会工作者介入临界人群困境

  项目服务期短和人员流动性大导致无法实现持续性服务。目前社会工作服务主要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这种采购方式通常会进行项目期的设定,一般为1-3年不等,甚至有项目期缩减的趋势,这导致社会工作者在一定行政区域内服务的时间并不长,在短时间的服务内要对辖区访问内的临界人群进行全面的摸查几乎不可能。此外,由于社会工作职业本身的限制,项目资金不足、社会工作者工作待遇低导致很多从业者在工作中缺乏持续性和积极性,人才流失严重,无法在项目服务期稳定长期从业,导致在个别临界家庭服务过程也经常存在工作人员变动,无法建立长期的监测和链接,信任感的建立也比较的困难,社工往往只能回应个别临界家庭的个别需求。

  社会工作者社会认可度较低,导致服务开展受限。一些临界人群对社会工作者这一职业比较陌生,难以建立信任感,不太认可社会组织和社工价值,更愿意向社区和街道求助,对于社工的主动介入也比较戒备,因此在社工开展服务过程中往往需要联合社区和街道一同开展。

  社会工作者的政策敏感度和专业性有待提升,在面对临界人群多样性和复杂性的需求时,需要社会工作对社会救助及相关政策有着极强的敏感度,能够准确对应相关政策,并熟悉申办流程。同时在服务过程中还需要社会工作这具备较强的资源链接能力和协调能力来改善临界人群的生活困难,提升他们的发展能力,协助构建临界人群的社会支持网络。在面对临界人群的负面情绪时,如何进行缓解和疏导,如何提升照顾者的照顾能力,这些都离不开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建设。

  (三)社会工作者介入临界人群的建议

  充分利用社会工作专业优势,积极关注临界人群。我们强调要关注临界群体,一方面是通过服务使得符合政策要求的困难群体能享受相应政策,缓解生活困难。另一方面也是希望社会工作者能看见那些未享受政策保障外生活同样存在现实困难的人。凡是社会救助政策,救助对象都会有其相应的要求和标准,这是救助标准化、可操作化以及救助公平工作的要求,他规定了一条界线进行了区分,而无论标准如何设定,总会有一群人徘徊在这条界线的,线两侧的人可能生活差异比较微小,甚至享受了政策的人在经济困难情况达到缓解后,生活水平还会略微优于未享受的人。这是政策的局限性,因此需要社会工作者利用专业优势去缓和这种矛盾的产生,减少和避免他们对于政策误解和不满。

  综合评估临界人群需求,增强临界人群的自身发展能力。既要关注经济情况也要重视心理健康。在面对他们生活上的困境和心理上的负面情绪要进行动态评估和监测,一方面要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协助临界人群构建社会支持网络,增强自身的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助人自助。

  充分发挥社工资源链接者优势,实现救助主体的多元化。长久以来社会救助的责任一直由政府包揽,但随着救助水平的提高和救助范围的扩大,单一基层政府的支出难以实现临界在内的全部困难群体。因此,在社会工作介入临界人群服务中要积极发动多元主体参与,广泛链接社会公益慈善资源,加强在临界帮扶中的社会参与。

(一审:田镇圆 二审:邓望军 三审: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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