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1月16日讯(作者/黎雯)优化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市场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有力保障,审计部门作为综合经济监督部门,也应当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审计监督范围,注重揭示和反映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在破除发展障碍,提高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持之以恒抓监督,争当优化营商环境“排头兵”。依据审计职能的新定位、新要求,主动融入经济发展的新局面,将优化营商环境内容融入审计监督全过程。在财政审计中关注财政资金投入情况、使用绩效、地方配套等情况;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关注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在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中关注政策落实、制度衔接、机制创新等情况;在投资审计中关注投资环境、审批服务等情况。
精准发力突重点,种好优化营商环境“试验田”。聚焦审批服务、创新创业、企业经营、市场公平、社会服务等领域。关注放管服改革,审计该放的权力是否下放,能取消的是否尽量取消,是否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做到“网上办”、“一次办”。关注权利运行,运用信息技术清查有无长期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违反规定超比例预留工程质保金等问题,纠正和查处乱收费行为,帮助企业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突出对营商环境建设相关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重点资金使用情况的关注和监督,将相关政策的制定落实情况、配套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配套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审计项目计划,加大监督力度。
多管齐下促组合,激活优化营商环境“动力源”。优化营商环境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审计监督应协同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监督力量,联合开展营商环境领域作风专项整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围绕突出问题、风险隐患、案件线索等事项进行沟通协商,补齐审计手段不足短板。推动人大常委会、纪委监委等机关强化对审计成果的运用,利用审计结果开展询问、质询、专题调研、专项整治,扩大审计威慑力,拓展监督广度和深度,发挥监督合力。
(一审:蒋俊 二审:王亚奇 三审:禹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