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0月30日讯 (通讯员 唐海军) 近日,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制定出台了《芷江侗族自治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从评估范围、评估程序及结果应用进行了明确要求。
明确评估适用范围。县级拟通过预算安排的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必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包括一是新设立的重大政策和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中包含新设立的县级出资比例50%(含)以上,由乡镇具体实施的重大项目;二是因实施内容、标准等发生重大调整和变更,拟申请新增县级预算资金规模20%以上的既有支出政策和项目;三是到期申请延续执行的重大政策和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明确评估实施程序。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包括评估准备、评估实施、评估报告。县级预算部门是事前绩效评估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部门事前绩效评估实施细则、准备事前评估相关材料、组织论证评估、评估工作组出具评估报告。
明确评估结果应用。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划分为5个等次,对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可进入预算编审下一环节;对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为“一般”的,退回部门,重新修改完善后提交;对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为“较差”和“差”的,不进入预算编审下一环节。
(一审:卢小伟 二审:蒋玉青 三审:禹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