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2号)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失业司便函〔2023〕94号)等文件要求,经审核,2023年度市本级第一批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享受条件的单位共369家。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共计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依据文件要求对发放名单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不用真实姓名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邵阳市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风险防控部 0739-5329837
邵阳市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九日
(一审:邓望军 二审:石伟 三审:禹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