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6月14日讯(通讯员 李举华)由于以前婚姻登记信息不联网,少数人出于种种目的,故意使用弄虚作假身份信息或者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婚姻登记。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一些重复登记、以非真实身份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陆续被核查发现,使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犯。在实际生活中无法向银行贷款,无法享受购房等相关政策,影响了其合法权益。
慈利县民政局为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行政成本和司法资源,切实为民办实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慈利县人民检察院、慈利县民政局共同制定《关于建立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该办法实施以来,慈利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发现当事人反映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或者婚姻登记的一方反映另一方系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及时将有关线索转交检察、司法等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收到检察、司法等部门出具事实认定相关证明、情况说明、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等证据材料,立即采纳建议,及时撤销了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的婚姻登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将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
(一审:熊泊宇 二审:余画 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