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3月18日讯(通讯员 彭伟康)近日,湘潭县法院通过创新“债权置换+动态解封”执行模式,成功执结一起涉企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到位70余万元案款,既保障了债权人胜诉权益,又为困境企业争取了生存空间,是湘潭县法院以善意文明执行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又一范例。
申请执行人某数码科技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工程企业因120余万元工程款支付问题对簿公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因项目回款延迟导致资金链断裂,但其在其他单位有到期债权。若按传统执行方式查封账户、扣押设备,虽能快速兑现债权,但将直接导致该企业停工停产,甚至引发几百名工人失业风险。
“一边是债权人急需回款维持经营,另一边是债务人濒临停摆,案件执行必须找到‘最优解’。”该案执行法官介绍,涉事企业是本地重点工程供应商,牵涉上下游十余家合作单位,简单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引发连锁反应。
面对僵局,湘潭县法院成立专项执行小组,经5次实地走访、2轮行业调研,最终确定“纾困先行、共赢为本”的执行方案。首先向第三方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被执行人70万元到期债权,但暂缓强制划拨,既锁定偿债资源,又为企业预留协商窗口期。随后组织双方面对面磋商,引导申请执行人接受“债权置换”方案——第三方单位直接将70万元债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最后建立“动态解封”信用机制,约定案款到账后立即解除对企业账户的冻结,若被执行人承接新项目,需优先清偿潜在债务差额。
协议达成后,执行干警积极跟进,督促协助单位及时将案款划拨至法院账户,并第一时间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案款70余万元,剩余部分分期偿还。至此,这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感谢法院为我们企业保驾护航,不仅帮我们追回了货款,还最大限度减少了对被执行人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化解了工人薪资发放等风险,真正实现了双赢!”拿到执行款的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说。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既要‘盯住钱’,更要‘保住企’。”湘潭县法院将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运用“放水养鱼”的执行思路,创新执行举措、延伸司法职能,切实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持续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一审:杨露 二审:李昆励 三审: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