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2月9日讯(通讯员 阳琼)“感谢法院,能让我在这么快的时间内收到货款,这次调解不仅节省了我们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为企业长效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湖南某电气公司的负责人感激地说。11月27日,衡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300余万元的跨省涉企纠纷,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护航了当事人后续合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服务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2024年1月,湖南某电气公司与江西某公司就铜杆买卖达成协议并签订了买卖合同。期间江西某公司未按约定供应货物并表示因转型,不再经营、销售铜业务,导致湖南某电器公司不得不临时高价采购铜杆,产生了货款及其他相应损失300万余元。为尽快追回货款损失,湖南某电气公司遂向衡南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发现该案跨省涉企案件,第一时间审阅案卷、了解案情,依法依规引导湖南某电气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庭审过程中,法官认真倾听双方企业难题及诉请并进行居中调解,但双方始终未能对调解金额达成一致意见。
庭后,法官考虑到此案涉及本地民营企业发展及跨省企业合作赓续发展,若简单通过判决结案,不仅会增加当事人诉累,也不利于案结事了。于是根据庭审查明事实及证据,利用本案诉中保全金额作为突破口,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一方面依据法律向被告企业释明不履行及履行合同不当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对原告进行释法析理,希望从维护商业合作关系及后续执行的角度出发,积极引导双方做出合理让步,缩短金额差距,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
最终,原告湖南某电气公司同意被告江西某公司偿还货款及损失137万余元,但又因调解金额履行难而一度陷入僵局。为尽快化解双方矛盾,挽回企业损失,承办法官充分考虑企业流动资金困难境地,不设履行期限,直接引入执行程序作为履约手段,最终促成调解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待该案民事调解书生效后,由原告方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直接划扣冻结金额作为履行被告方的支付义务。
此次调解,衡南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维权利器,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实际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全力为跨省区域企业合作营造稳定、公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并取得了良好审判效果。
(一审:罗江龙 二审:蒋俊 三审: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