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2月6日讯(通讯员 尹吉林)近期,衡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有效打击非法运输危险货物违法行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行动。
10月26日,在日常巡查中,该大队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赣CL726的货车装载着不明液体,且相关企业拒绝提供该液体的检测报告。为了明确该货物是否为危险化学品,大队随即取样并送至湖南省化工研究院进行检测,经检验确定该货物为危险化学品。
10月30日,在整治过程中,大队发现湘EL8196、湘E7168挂普货罐装车装载了疑似易燃的危险品,总重量达42.5吨。样品被送往湖南省化工研究院检测后,确认其闪点值为20,属于易燃危险品范畴。
11月6日,执法人员在洪山高速路口检查时,截获了车牌号为粤K24060的普通货物罐装车,该车涉嫌非法运输危险货物。检查发现,该车既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也无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且未配备押运人员,存在极其严重的安全隐患。
该大队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对上述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货运车辆和运输企业予以了行政处罚,抄告了当地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形成了安全隐患消除闭环,确保县域内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的安全、稳定、有序。
(一审:谢振华 二审:蒋俊 三审: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