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0月21日讯 (通讯员
沈石金) 为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永州市新田县人民法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导向,通过抓好四项举措,深化完善破产审判工作体制机制,着力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经营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畅通立案入口,规范破产案件办理程序。对当事人的破产申请实行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双重审查,严格审核企业工商登记、申请破产的债务人或债权人的主体资格以及管辖权问题,严格审查企业资产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资产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等,并深入企业了解情况,掌握生产经营实际状况,既让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能够进入司法程序,又防止个别企业假破产、真逃债。依法规范破产受理、破产公告、债权人会议、破产财产变现与分配等程序,及时解决破产债权申请、债权人会议召开、破产财产拍卖和分配等各环节出现的法律问题,切实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组建专业团队,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针对破产案件政策性强、审理难度大、社会性问题多的特点,县法院组建破产案件专业审判团队,集中审理破产案件。一方面,破产审判团队坚持定期学习培训,及时学习破产相关法律知识,特别注重对破产政策、破产制度、破产理论的学习,专题学习了国际营商环境报告、办理破产案件方法论等,做到审判专业化。另一方面,破产审判团队不断强化信息技术应用,多次通过破产重整信息网和“钉钉视频会议”召开破产案件债权人会议,实现破产案件审理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扩大债权人参与率。
审慎选任管理人,强化破产案件节点管控。对破产案件实行分级管理,根据破产企业的债务数量、资产规模、职工人数、行业影响力以及法律关系复杂程度等,在不同级别、不同范围内选任管理人,采用公开竞争的方式选任疑难复杂案件的管理人,采用摇号方式随机选任一般案件的管理人。针对每起破产案件建立一个微信工作交流群,要求管理人做到每日一汇报、每周当面汇报、每一节点计划提前汇报,以便全面了解掌握管理人的工作推进情况。针对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划分不同的节点,针对每一节点的重点工作和疑难问题及时召开业务调度会,研究处理方案和解决办法,有力推动了破产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加强府院联动,汇聚破产工作强大合力。党委、政府是审理破产案件的重要支撑和坚强后盾,在处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协调解决职工救济安置、社保缴纳、投资人引入等问题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破产案件审判中,县法院积极与县人社、国土、工商、税务、不动产、公安等政府职能部门对接,及时化解企业重整、清算过程中的各种矛盾隐患,成功化解了债权人霸占公司仓库拒不腾让、公司留守人员拒不交出办公楼、企业责任人涉嫌非法吸储被移交公安机关等多起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解决了职工安置、资产处置、涉税等方面的问题,实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新田县人民法院通过破产案件审理,帮助有维持价值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获得新生,帮助“僵尸企业”通过破产清算及时出清,合理解决了企业家跑路、职工过激维权、债权人非法讨债等问题,促进了劳动者再就业,引导了社会闲置资源有序流动,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引进新的投资、促进项目落地注入了“强心剂”。
(一审:邓望军 二审:石伟 三审:禹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