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8月24日讯 (通讯员 麻晓娟
饶黎) 近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特种设备违法案件进行了判决。该案始于2021年2月15日,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某村安装的丛林轨道滑车无证制造、无证安装,并于同年7月15日,将该案相关线索移送至保靖县公安局。
2021年2月15日,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巡检时发现某村安装的丛林轨道滑车属于无证制造、无证安装的大型游乐设施,当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该设备,并于3月15日对该设备实施现场查封,并将相关座椅、吊带等设备进行扣押。同年4月1日,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河南获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协助调查函,委托该局向制造安装公司送达询问调查通知书,该公司法人宋某某签收后并未接受调查处理。
2021年5月24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对涉案大型游乐设施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证明该台设备属于特种设备目录内大型游乐设施,遂后将该案移送至湖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经上级公安机关线索专班研究,保靖县公安局于2021年7月15日对该公司销售伪劣产品案开展侦查。
2023年8月,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保靖县人民法院对该涉嫌犯罪案件的判决书。被告人宋某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宋某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7500元,同时责令被告人宋某某退赔被害人156680.27元。
该案的宣判充分展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协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显著效果。行刑衔接联动执法协作机制是执法办案部门依法办案、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环节。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称:“我们将持续聚焦市场,综合运用交叉检查、联合执法、‘四不两直’等方式,提升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保靖县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保驾护航。”
(一审:蒋宇 二审:余画 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