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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读书需要开“未居住证明”?

2018-05-29 16:14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唐亚琴]
   潇湘晨报5月29日讯(记者 骆一歌 实习生 邹佳维)5月28日上午,长沙市雨花区自然岭社区服务中心来了一位居民。她提出了一个有些奇特的要求:给自己开一个“未居住证明”。这让社区的工作人员闻所未闻,“这是什么证明?难道我在新疆、海南等地方有房子,还需要去证明自己没住在新疆、海南吗?”

   雨花亭街道自然岭社区中心主任魏爱辉告诉潇湘晨报记者,该居民在雨花区自然岭社区管辖范围内的小区有套房产,但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就读位于天心区的仰天湖赤岭小学。于是,需要开一张证明自己“不在雨花区居住”的证明。自然岭社区工作人员笑称:“假设他们家不是在这里有房子,而是在海南有房子怎么办呢?要跑到海南去开证明吗?”

   记者来到位于自然岭路龙吉湾小区内的龙吉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也表示,“未居住证明”这个词汇有些令人感到陌生。

   虽然不理解,但是为了不影响孩子入学,自然岭社区还是给业主曾女士开具了一张证明,证明中称“雨花区自然岭路241号的龙吉湾小区的房产已出租,据其本人陈述,全家没有住在此房内”。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曾女士。她介绍,自己的父母在仰天湖赤岭小学的学区范围内有一套住房,孩子一直跟随外公外婆生活,“我希望小孩在那边读书,父母方便照顾。”此外,自己在雨花区龙吉湾小区购买了一套房产,但是目前为出租状态。

   上周六,曾女士带着包括天心区居住证明在内的相关资料来到学校,“说这个资料不行,还要一个未居住证明。”于是,才有了28日早上曾女士来到自然岭社区开“奇特”证明的一幕。

   仰天湖赤岭小学校方一名负责人称,曾女士家孩子的情况属于“第五类”招生对象。

   在发布的天心区仰天湖赤岭小学2018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中,第五类即“无户无房”生源:适龄儿童户籍在天心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不含望城区)虽有产权房,但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外)祖父母产权房内。“这种有多处房产,又不跟监护人父母居住,而是跟随隔代亲属就读的情况,就要开这种证明。”然而,该负责人又称“今年3月份以后这个政策就活一些了。”她强调,此未居住证明“可开可不开”,“只要在祖父母所在物业去开个居住证明就行了。去年是要开(未居住证明)的,她以为现在也非开不可。”曾女士之所以会去自然岭社区跑这一趟,可能是沟通中存在误解。

   28日下午,记者从曾女士处获悉,自家孩子的资料已经被学校接收。校方负责人则称:曾女士家孩子属于“第五类”当中的优先录用,“前四类”安排完成后,将会被优先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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