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1月17日讯 (通讯员 刘敏娜) 11月14日,益阳市南洞庭湖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在资阳区刘家湖国有林场西罗咀洲进行施工时,因施工方事前未与当地苇农沟通,苇农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情绪激动,多次意图阻工,矛盾有进一步升级的倾向。
营商服务无小事,资阳区林业局得知情况后,副局长彭拥军第一时间带领工作人员赶赴施工现场。在详细询问了解情况后,迅速召集项目施工方负责人、当地苇农代表和益阳市南洞庭湖管理局代表一起进行现场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既宣传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加深了相关方对法律的认知和敬畏,又结合实际,在苇农利益和施工方利益都不受损的前提下微调了施工工序,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矛盾纠纷成功化解。事后,三方对区林业局的处理速度和结果均表示满意。
自资阳区全面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专项行动以来,资阳区林业局结合全区林业工作实际,聚焦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努力实现为企服务“零距离”,深入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积极主动为资阳营商环境建设创造更加优质的法治环境。下一步,资阳区林业局将持续坚持优环境、强保障,主动排查化解涉企纠纷,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为辖区企业、项目高质高效发展保驾护航,以实际行动推动营商环境大提升。
(一审:余画 二审:蒋俊 三审:王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