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7月8日电(通讯员 费彪 俞犁鲲)7月7日上午,杭州市余杭区首届全民公益日活动暨社会组织创新发展推进大会举行。现场,余杭正式发布了“1+2”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的新政。
余杭2015年被确定为“浙江省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创新示范观察点”,目前,全区已有登记社会组织793家,备案社区社会组织2667家,其中杭州市等级评估3A及以上社会组织91家,杭州市品牌社会组织7家,杭州市品牌项目5个。
为扶持、规范、发展社会组织,发挥其在提供公共服务、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公益事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实现新时期社会治理创新,余杭发布了“1+2”社会组织创新发展新政,从优化社会组织结构体系、项目扶持、品牌建设、智力支撑及空间保障等方面着力,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的发展活力。
所谓“新政”即《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岗位开发的实施意见》,计划到2020年,全区187个城市社区,每个社区有不少于15个社会组织;180个村,每个村有不少于8个社会组织。
比如,实行项目扶持补助,对年度公益项目资金超过100万元,余杭区登记三年以上的社会组织,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新发展经费。
加强品牌建设,对余杭区注册登记的公益性社会组织,首次获得5A、4A、3A评估等级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8万、3万元的奖励。
着重专业人才培养,对公益性社会组织中有专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按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该组织运营经费补助。
加强空间保障,对重点培育、引进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无偿提供服务活动场地及配套设施。自行租赁办公用房的,给予一定的房租补贴等。
“余杭将以新政为引领,重点培育公益慈善类、居民互助类社会组织的创新发展,引导全区居民自觉参与社会治理。”余杭区民政局副调研员谢江莺说。
余杭本土代表性社会组织滴水公益服务中心理事长金丹文表示,新政让社会组织发展更加规范化、品牌化、长期化,从而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