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2月31日讯(通讯员 李军)浏阳市洞阳镇环保坚决按照从严监管、铁腕治污的要求,实行严查、严处、严治、严督、严考、严问责,聚焦问题整改再发力,下更大气力啃污染治理“硬骨头”,实现了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并助力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今年1-12月,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件,并按规章处以惩罚,有效推进环境治理走向新局面。
一、深化“放管服”积极推进监管方式转变,推行“服务式执法”和“柔性执法”,探索“差异化执法”。针对企业在环评办理、项目验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方面,洞阳镇环保工作人员将环保法律法规、易发多发生态环境问题讲清讲透,力争将企业生态环境问题一次“会诊”到位、解决到位。
案例:未批先建
2020年6月7日,洞阳镇环保站工作人员对浏阳市某印务包装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因业务发展需求,正在对新增一条油墨印刷加工生产线进行安装。该公司于2019年6月向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申请了新增生产线的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表,在未取得新增一条印刷加工生产线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情况下,擅自对新增油墨印刷加工生产线进行安装。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0年7月1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罚款。
二、先帮扶后执法,系统解决环境问题。8月、9月臭氧监督帮扶组对洞阳镇10家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涉VOCs专项执法检查,有力、有效督促企业加快落实生态环境治理要求,助力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为完成全市污染减排目标、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基础。帮扶与执法并重,立案一家企业。
案例:未验先投
2020年9月16日,洞阳镇环保工作人员对长沙某塑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主要从事塑料薄膜制品生产销售,建有一条聚丙烯塑料膜生产线和一条聚乙烯塑料膜生产线,聚丙烯加工线于2005年12月建设完成,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2007年完成验收。2019年因公司业务需求,公司新增加一条聚乙烯薄膜生产线,于2019年8月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浏环复〔2019〕187号),同年8月新增聚乙烯生产线建设完成,随即对新增生产线进行调试,2020年6月新增聚乙烯生产线正式投入运行生产,但未按要求落实环境影响竣工“三同时”自主验收制度,擅自投入运营生产。
该公司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0年11月12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罚款。
三、全力以赴,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污染问题。洞阳镇环保工作人员对每件群众来电来访,坚持文明受理、及时去现场、限期结案、跟踪问效、急事急办的原则,始终以群众的合法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将人们满意作为工作的最终目标。
案例: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双重并罚
2020年10月12日根据群众反映,洞阳镇环保工作人员对浏阳市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位于洞阳镇九溪洞村上许组,于2019年11月注册成立,主要从事甲醇、乙醇等的销售,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和验收文件,擅自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0年12月9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罚款。
籍此,洞阳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执法为根,服务为本,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