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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发布一号《林长令》,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2022-04-03 22:17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黄爱民]

华声在线4月3日讯(通讯员朱红艳)4月1日,常宁市委书记、市林长吴乐胜签发2022年第1号林长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令》,要求以林长制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市森林防火形势稳定,维护全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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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山的杜鹃花。朱红艳 供图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当前正值森林防火关键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林长制”为统领,充分发挥“一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作用,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真正把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落地落实。

二要加强巡林护林,强化督查检查。在清明节期间,全市各级林长要加大对责任区域的巡林力度,全面落实巡护责任。市级林长巡林不少于一次,乡级林长巡林不少于二次,村级林长巡林每天不少于一次。对交通要道、国有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地、公墓、坟场等重点责任区域和火灾频发地段应加强巡林频次,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交办,及时消除火灾风险隐患。市林长制工作委员会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因政治站位不高、防火措施不严、工作作风不实、履职尽责不力造成森林火灾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要强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严格实行森林防火“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严格实行森林防火“五包责任制”,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宣传氛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要全面管控野外火源,严把进山入林关,在重要路口、林区(景区)入山口、大型坟场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对来往人员进行火种检查和宣传教育,严禁将火源和易燃物品带进林区;要在林区坟场墓地、国有林场、林缘耕作地,因地制宜进行割灌除草开设防火隔离带,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护林员要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管控,加强日常巡护,在第一时间掌握火情动态,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报告、快速出动、有效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执法人员要加大野外违规用火打击力度,在明令禁止不可野外用火的时间和区域进行的违规野外用火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对林区违规用火的强大震慑。

四要严格值班值守,高效应急处置。严格执行领导带班,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调度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并及时逐级上报当日情况,确保信息畅通、上下联动。要充分发挥“人防”作用,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进行早期处理,同时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市林业局报告。要及时采购调拨防火物资,做好扑火装备、车辆准备工作。有森林消防队伍的单位,要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在处置火情时要坚持科学扑救,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当日扑灭率95%以上、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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